解决方案:
一般赠与的财物、自愿支付的钱财和无借款凭证的款项通常不予退还;而附义务的赠与、有借款凭证的款项和超出日常交往开支的大额转账则可以要求返还。
虽然“分手费”不被认可,但符合以下条件的财物可能被追回:
1. 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目的)
适用场景:购房款、购车款、大额转账(如单笔超5000元或月收入30%以上)等,若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分手后因条件未成就可要求返还。
证据要求:需证明赠与时的结婚意图(如聊天记录提过“婚后共同使用”“筹备婚礼”等)。
返还范围:扣除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部分后返还剩余款项10。
2. 借贷关系
若转账时明确约定为借款(如备注“借款”、聊天记录中写明“暂借”“月底还”等),可主张债权要求返还29。
关键证据:借条、微信记录、转账备注用途等。
3. 不当得利
收款方无法律依据占有大额财物(如单方收取未用于共同生活),且无法证明属于赠与,需返还。
4. 婚内财产赠与第三者
若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向第三者赠与财物,配偶可主张赠与无效并追回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注意事项:
各地办事机构所需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或其他细节可能存有差异,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建议提前拨打咨询电话或访问官方网站,了解详细要求和所需材料清单,避免跑空。
如需进一步协助,例如撰写相关法律文书,请告知具体情况,我们将为您提供定制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