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人争吵导致其突发心脏病,最终身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摘要: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问题分析

公民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当其生命受到侵害时,其近亲属有权请求赔偿。

首先要确定您对死者的死亡结果是否存在过错,争吵行为与死亡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死者死亡前曾与您发生争吵,您知死者有心脏病仍情绪激动与死者相互争吵,未能认识到争吵行为明显不当,未尽到一般人审慎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

其次,如果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可以确认双方争吵行为导致本身患有冠心病的死者情绪不稳、病情发作,双方争吵行为与死者的死亡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您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死者死亡的主要原因还是因其自身疾病引起,且死者自知自己存在既往心脏病史本应该避免情绪激动,但仍未冷静处理,对死亡后果,其自身存在过错,故应减轻您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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