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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返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是否仍需为其缴纳失业保险?
企业无需为返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缴纳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以 “未转正” 为由不缴失业保险,是否违反法定参保义务?
法律从未规定“转正”是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条件。因此,以“未转正”为由拒绝缴纳失业保险于法无据。
企业以 "返聘退休人员" 为由拒绝缴纳养老保险,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与参保义务?
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与单位之间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单位无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法定义务;反之,若退休人员虽达到退休年龄但并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未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
弹性退休制度下,职工提前退休的养老金计算应按何种系数折算?
核心依据2025年《社会保险法(修订案)》确立的“早减晚增”调节机制,即每提前1年退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按3%的系数减发(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以此平衡提前领取周期与基金可持续性。
缴费年限满了但未连续缴费,是否影响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
参保人缴费年限满15年但未连续缴费,通常不影响基础养老金的核心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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