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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在何种情形下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1.承包期限届满;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3.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4.承包方自愿交回;5.承包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6.承包地使用价值丧失;7.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8.承包方死亡且无人继承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
商品房预约合同与商品房预售合同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预约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备性协议。商品房预约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备性协议。该预备性协议称为预约合同,将来订立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称为本约。预约合同的核心在于,当事人约定将来要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是将来会订立本约。一般表现为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允诺书、备忘录、谈判纪要、定金收据等多种形式。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销售给购房者,购房人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的合同。
不动产权利人应给相邻关系人提供什么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应给相邻关系人提供便利:1.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2.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3.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煤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有些什么义务?
不动产权利人有权在自己具有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但同时应履行对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保障义务,避免使相邻不动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害。即不动产的权利人在行使自己权利时承担着基于本权产生的“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的社会性义务。
相邻关系中怎么处理不可量物?
所谓不可量物侵害是指噪声、煤烟、震动、臭气、尘埃、放射性等不可量物质侵入邻地造成的干扰性妨害或者损害,在性质上属于物权法上相邻关系的一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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