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某和李某是夫妻,二者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于某名下。2022年1月15日,法院判决于某与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后于某与李某均未上诉,2月1日,判决书生效。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于某以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于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李某自2月1日至5月10日享有该房屋所有权
B.3月1日,张某对该房屋的占有为有权占有、善意占有
C.5月10日后,王某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
D.王某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为继受取得
E.王某有权要求张某腾退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