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法律流程
1.准备证据材料
(1)各种身份关系证件,例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
(2)夫妻共同财产、债务证据。
2.起诉、立案
(1)确定受理法院
①对于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④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提交立案申请(现场提交,或网上提交)
离婚案件诉讼费一般是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审理前调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立“诉前调”案号,一律立“民初字”案号,已立案的“诉前调”案件转为民初字号。即诉前调解转为诉中调解,根据案件情况在诉中委托调解员、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普通程序调解期限为15日,简易程序为7日。双方同意延长的,可延长30日,延长部分不计入审理期限。
调解成功可撤回起诉或即时履行,法院记录在案后以“其他方式”结案。调解不成或期限届满不同意继续调解的,转入审理程序。
4.开庭审理。
调解失败以后,法院会把案子转入正式开庭审理。正式开庭审理包括核对身份信息、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事实调查、举证质证、双方辩论等环节。
如果被告故意不出庭,不接法院传票,或者下落不明联系不上,原告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缺席开庭,缺席判决,也是可以离婚的。
5.法院判决
开庭审理后等候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书,通过书面邮寄或者短信电子送达。如果不服判决的,可以在15天以内选择上诉。
第一次诉讼后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坚持要离婚,必须在六个月之后才能第二次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