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商平台直播协议约定“全网最低价”有效吗?
摘要:与电商平台直播协议中约定的 “全网最低价” 条款是否有效,平台直播经营者从事直播活动,应当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当前司法实践和监管导向来看,此类条款可能因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或构成绝对化宣传而被认定无效。
问题分析:
与电商平台直播协议中约定的 “全网最低价” 条款是否有效,平台直播经营者从事直播活动,应当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当前司法实践和监管导向来看,此类条款可能因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或构成绝对化宣传而被认定无效。现有《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明确指出,直播间运营者不应要求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最低价协议或其他不合理排他性强制条款,即不得以“全网最低价”作为直播卖点。以及2025年6月27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2025-10-15施行)第十四条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全网最低价”承诺条款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善良风俗与秩序法则,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2025-10-15施行)第十四条 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法律提示:在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时,应当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