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跟我姓,前夫偷偷拿出生证给孩子改回父姓,派出所给办了,我能起诉撤销吗?
摘要:离婚后,孩子的姓氏变更需要父母双方的同意。
问题分析:
离婚后,孩子的姓氏变更需要父母双方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任何姓名的变更都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如果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生活,并且母亲已经将孩子的姓氏改为自己的姓氏,那么父亲无权单方面更改孩子的姓氏。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亲偷偷拿出生证将孩子的姓氏改回父姓,并且派出所已经办理了这一变更,那么母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具体来说,母亲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恢复孩子原姓氏的请求,如果公安机关无法恢复原姓氏,母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孩子的原姓氏。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子女姓名的,另一方有权向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子女的原姓名。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议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法律提示:在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时,应当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