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专家鉴定组成员回避?

摘要:为了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鉴定组成员在以下情形中应当回避:1. 是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2.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3. 存在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其他关系。

问题分析:

为了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鉴定组成员在以下情形中应当回避:

1. 是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

2.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3. 存在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其他关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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