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拍卖后价款不足清偿债务,债务人是否仍需还款?

摘要:抵押房产拍卖后价款不足清偿债务,债务人通常仍需还款。

问题分析:

抵押房产拍卖后价款不足清偿债务,债务人通常仍需还款。《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只是担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手段,不是以抵押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债务人作为债务的直接承担者,对债务负有最终的清偿责任。即使抵押房产拍卖后价款不足,也不能免除其还款义务。在实际执行中,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来清偿剩余债务。若债务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但债权人仍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制定相应的还款协议,债务人需按照协议进行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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