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买卖价款抵押权?

摘要:买卖价款抵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人买入动产时对出卖人或者贷款人支付价款的债务的履行,在买入的该动产上为出卖人或者贷款人设定的,经依法登记取得法律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抵押权。买卖价款抵押权也被称为“超级优先权”。

问题分析:

买卖价款抵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人买入动产时对出卖人或者贷款人支付价款的债务的履行,在买入的该动产上为出卖人或者贷款人设定的,经依法登记取得法律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抵押权。买卖价款抵押权也被称为“超级优先权”。

举例来说,2020年1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 200 万元,并就公司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设立浮动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20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口罩生产设备,并将该设备抵押给乙公司,同样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甲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早在2020年1月就为银行设立了浮动抵押,而该口罩生产设备就是浮动抵押中的“将有财产”,在设备买入时就已经成为了浮动抵押的客体。因此,根据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这一清偿规则,乙公司的清偿顺位将劣后于银行,这就打击了乙公司为甲公司购买设备提供融资的积极性。同样的情况,如果乙公司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在生产设备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在该设备上设立购买价款担保权,那么,乙公司就可以优先于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律师头像
还有疑问,马上进行免费法律咨询,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