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正常的网络发言断章取义,歪曲原意后传播,造成负面评价,是否侵权?

摘要:将他人正常的网络发言断章取义并歪曲原意后传播,若该行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等实际后果,则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

问题分析:

将他人正常的网络发言断章取义并歪曲原意后传播,若该行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等实际后果,则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其核心在于行为是否具备主观恶意、传播内容是否存在实质性歪曲,以及是否造成客观损害结果。具体而言,若行为人故意篡改原意并散布不实信息,足以使公众对原发言者产生误解或负面评价,且实际影响了受害人的社会声誉,则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反之,若未造成法定损害后果或缺乏主观恶意,则难以认定为侵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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