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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是什么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第三条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混同用工有什么法律后果?
混同用工的关联公司共同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责任。当然,关联单位之间依法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作出约定且经劳动者同意的除外。
自然人不能成为《劳动合同法》上的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的用人主体必须是单位,即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经济组织,排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对于自然人之间的雇佣关系只能称之为雇佣合同,必须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而不能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农民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包括农民轮换工),应当适用《劳动法》。
个体工商户在劳动争议纠纷中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但因其不是法人单位,这两类用人单位的业主或投资者需承担无限责任,在劳动者与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需要明确承担责任的用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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