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考区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郴州考区的人工核查工作安排如下。请考生按照公告的要求有序参加核查。
一、人工核查对象
本次核查对象为未及时进行2018年度下半年资格考试成绩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一级建造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出版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建筑师、执业药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
特别说明:曾经参加考后人工核查但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的人员将不再受理。
二、人工核查时间
2024年4月23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为人工核查时间段。考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参加核查,否则将不予受理。
三、人工核查地点
核查地点位于郴州市燕泉北路39号市人社局3楼303办公室。
郴州市人社局的专技科负责进行工资格审查,请联系电话:0735—2871244。
四、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请按照以下顺序准备并提交人工核查材料:
1. 提供《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考生需在表格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所在单位需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名。
若未在考前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请下载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填写真实信息并经所在单位初审,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2. 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件和学历复印件,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并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名。
3. 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明和其他相关的学历证明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并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名。
4. 提供能证明从事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年限的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并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名。
5.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初审合格并盖公章及由审核人签名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对于没有相关情况的考生,无需提供此类材料。
6. 若报考执业资格考试为"增报专业",只需提交第一项《资格考试报名表》和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由单位初审合格盖公章和审核人签字。
7. 单位初审出具的相关材料需要包括单位公章和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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