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及证书发放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以及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要求,茂名市对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19名考生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旨在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至2月13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监督举报。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受理举报部门
为方便公众监督,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0668—3916623。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民众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监督举报。对于查实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考生,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三、证书发放方式
为了方便考生领取证书,广东省试点推行证书直邮服务。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2月17日前),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见相关页面指引。
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考生,其证书直邮申请将予以受理。对于未选择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具体的证书发放方式和其他相关信息,请留意本网站的通知公告。
四、告知承诺制的要求
名单所列人员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保证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五、总结与展望
此次公示不仅是对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考试制度完善的重要一步。通过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考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也为广大考生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未来,我们将继续优化考试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每一名考生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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