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机构推出八大便民利企措施
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了《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消防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以下是这八项措施的具体内容:
一、简化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材料
针对仅变更场所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的公众聚集场所,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时,只需说明变更情况,无需提供场所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救援机构将直接办理安全检查许可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二、严格控制消防监督检查频次
将专项整治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机制。未被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不得开展监督检查。如果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不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三、公开消防监督检查计划结果
消防救援机构需每年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每月公布检查单位名录,并向全社会公开消防监督检查结果。在实施监督检查前,可以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具体的检查时间。
四、推行柔性消防执法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应明确说明整改要求。涉及行政处罚的,需阐明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的情形。在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应告知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
五、电子送达执法文书
为了方便当事人及时收到执法文书,经受送达人同意,消防救援机构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移动通信、互联网通讯工具等能够确认其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将执法文书送达受送达人。
六、缩短注册消防工程师许可时限
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时,对于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和作出注册决定的时限从原规定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七、优化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程序
通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条件审核的人员,将在3个月内安排鉴定考核,每名考生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将在同一天进行。考核次日公布成绩,鉴定考核合格人员在次月3个工作日内即可下载打印成绩合格电子凭证。
八、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
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根据单位申请,提供消防技术指导服务,采用辅导、提醒、建议、示范等方式,帮助单位提升消防管理水平、宣传培训、巡查检查和隐患整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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