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及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广州市对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351名考生进行公示。此次公示旨在确保考试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3日,共计19天。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以对公示名单中的考生进行监督举报。此举有助于维护考试公平,防止虚假承诺行为的发生。
二、举报受理部门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的举报由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负责受理。举报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以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所有举报,确保每一条线索都得到妥善处理。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将集中受理针对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一旦查实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规考生,不仅会取消其考试成绩,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措施,以警示其他考生遵守考试纪律。
四、成绩复查申请
如果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提交成绩复查申请。此举措为考生提供了申诉的机会,确保了考试结果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五、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根据报考须知,广州市报名点将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在线人工核查程序。合格考生需密切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此外,自2023年起,如考生提供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或认证,下载PDF格式的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如有需要补充材料的情况,考生应尽快按照审核意见完成补交手续。
六、证书发放
为了方便考生领取证书,广东省试点推行证书直邮服务。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选择邮寄方式获取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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