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铁岭考区合格证书的通知
铁岭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2024年3月18日起,发放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新闻记者等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铁岭考区合格证书。现将发放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方式:
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和现场领取两种服务方式,由考生自愿选择证书领取方式。
邮寄仅支持邮政EMS。邮寄费由考生支付,按邮递公司标准采取收件后支付方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证书。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
选择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须提供考生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现场领取时间
2024年3月18日周一、3月19日周二、3月20日周三,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补领时间为3月20日之后的每周一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现场领取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汇工街115号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三楼2号窗口。
四、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要求,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link。233。com/28357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纸质证书发放和补办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中所列的,并于2021年12月16日后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六、其他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要求的考生,将进行违纪处理,相关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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