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八十一条【住宿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责任】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八十一条【住宿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责任】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履行报告等义务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八十一条【住宿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责任】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履行报告等义务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提示:在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时,应当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